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放棄繼承的法定期限

放棄繼承的法定期限

放棄繼承的法定期限
工傷認定的法定期限
規定申請認定工傷的時效爲一年,即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dwkj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