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哪些變更算要約的實質性變更

哪些變更算要約的實質性變更

哪些變更算要約的實質性變更
哪些變更算要約的實質性變更
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條規定,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爲新要約。
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d19y6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