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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企業改制處置辦法

破產企業改制處置辦法

破產企業改制處置辦法
國有企業改制員工安置辦法有哪些

1、員工身份置換


通俗點講,所謂員工身份置換就是透過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將“鐵飯碗”變成勞動合同,打破職工對企業的依賴,解除國有企業對職工承擔的“無限責任”。


國有企業改制要切實維護職工的權益,實施改制前,原企業應當與投資者就職工安置費用、勞動關係接續等問題明確相關責任,並制訂職工安置方案。職工安置方案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透過,企業方可實施改制。職工安置方案必須及時向廣大職工羣衆公佈,其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的人員狀況及分流安置意見;職工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重新簽訂辦法;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支付辦法;社會保險關係接續;拖欠職工的工資等債務和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處理辦法等。


2、買斷工齡


國有企業改革初期,“買斷工齡”成爲衆多企業安置富餘人員的一種辦法,即參照員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工作崗位等條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與員工雙方協商,報有關部門批准,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貨幣,從而解除企業和富餘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把員工推向社會。


3、經濟補償的支付方式


實踐中存在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方式主要有貨幣補償、股權補償和債券補償等方式。現金支付方式是指在轉換企業員工身份時一次性以貨幣形式補償員工的支付方式;股權支付方式是指將企業應付給員工的補償金轉爲職工對改制後企業所享有的股權;債權支付方式是指將企業應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轉化成職工對企業的債權,透過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進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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