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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多長時間婚前財產分割

結婚多長時間婚前財產分割

結婚多長時間婚前財產分割
結婚多長時間婚前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我國法律關於婚前財產的界定,是以結婚登記的具體時間作爲時間界點劃分的,而不是以同居的時間或辦理酒席的時間作爲婚前財產劃分的時間點。
不管結婚多長時間,都可以分割財產。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婚前財產不在此列。婚前財產主要包括以下四類:
(一)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三)一方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
(四)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爲另一形態的財產。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爲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爲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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