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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務通常有哪些

離婚債務通常有哪些

離婚債務通常有哪些
離婚債務通常有哪些
1、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呂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爲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爲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爲支付夫妻一主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5、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裏的共同生產、經營既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商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並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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