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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約定管轄嗎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長揣拜廢之肚瓣莎抱極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建設施工合同的當事人也不例外,可以根據這一法律規定,約定解決爭議糾紛的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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