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算工資 法律 關注:1.59W次 企業年金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3條規定:“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因此,企業年金不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標籤: 年金 勞動糾紛 企業 工資 工資福利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5kdpz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