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共同財產處理依據是什麼 法律 關注:1.36W次 離婚後共同財產處理依據是什麼《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標籤: 離婚 婚姻家庭 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4ew4w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