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的開庭程序 法律 關注:2.77W次 打架的開庭程序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刑事案件:1、如果是簡易程序,則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2、如果是普通程序,則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標籤: 開庭 訴訟仲裁 治安管理 打架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3zz7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