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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是否可以作爲質押物

債務是否可以作爲質押物

債務是否可以作爲質押物
債務是否可以作爲質押物
債務不能質押,普通債權可以。我國《民法典》並未規定普通債權不可以作爲質押物做質押,所以以債權進行質押是允許的,合法的。
所謂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移轉某項財產的佔有,並由後者掌握該項財產,以作爲前者履行某種支付金錢或履約責任的擔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
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出質人,債權人爲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爲質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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