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作爲權利質押物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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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爲質押物的物品
可作爲質押物質押的,主要有以下幾類:
1、動產質押。動產質押物主要包括:易變現、易保值、易保管,出質人享有的,並且可以流通,轉讓的所有權或依法處分權;
2、金錢質押。就是以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錢質押。
3、權利質押。權利質押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匯票、本票、存單。
(3)股份、股票。
(4)依法可以質押的具體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單。
(6)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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