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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事項通知書

稅務事項通知書

一般說來,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如果沒有按上述要求進行相應的操作,就會接到稅務事項通知書。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不觸及稅務行政處罰,依照通知書自查改正,不然等到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就會有處罰了。

稅務事項通知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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