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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補貼政策

職業技能補貼政策

2017年5月份,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了《關於失業保險支援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失業保險基金用於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有利於引導職工提高職業技能水平和職業轉換能力,從源頭上減少失業、穩定就業,並要求各地“儘快制定實施辦法”。
法律依據: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進階會計師、進階經濟師、進階審計師、註冊會計師按2000元標準享受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專業技術類證書從上至下,分爲四個級別的,其中最進階別和進階別按2000元標準發放,中級別按1500元標準發放,初級別按1000元標準發放;三個級別的按進階別2000元、中級別1500元、初級別1000元標準發放;兩個級別的按進階別2000元、低級別1500元標準發放;不分級別的按2000元標準發放。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進階(三級),補貼標準分別爲1000元、1500元、2000元。

職業技能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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