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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未到期法律仲裁是否合法?

勞動合同未到期法律仲裁是否合法?

一、勞動合同未到期法律仲裁是否合法?

勞動合同未到期法律仲裁是否合法?

勞動合同未到期法律仲裁是合法的。根據我國立法可知,在合同還沒到期的情況下,如果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所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有權提前解除合同,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這幾種合法的辭退情形主要包括:“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另外,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幾種情形,只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也可以辭退員工。

當然,如果面臨公司經濟性裁員的情況,合同沒到期遭到辭退也就難以避免的,不過即便如此,勞動者也仍舊有權獲得一定的經濟性補償。

二、合同沒到期,非法辭退怎麼辦?

如果不存在以上列舉的情形,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理由情況下辭退職工,則屬非法辭退:

1、如果是無故辭退,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爲屬於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二倍的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

2、如果員工符合規定的,則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賠償標準,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齡補償。

當然,在合同尚未到期遭到辭退時,勞動者在與單位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到相關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仲裁。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勞動合同就會關於勞動合同的具體期限,還有就是相關的一些經濟補償等作出非常明確的規定,如果說雙方當事人存在糾紛的話,可以透過訴訟或者是透過仲裁等相關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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