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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工作時間怎麼規定?

哺乳期工作時間怎麼規定?

哺乳期工作時間怎麼規定?

相比男性員工,勞動法中規定的女性員工假期較多。是因爲女性員工有繁殖和生育的偉大能力,她們懷孕十月,到寶寶出生,都有相應的產假,之後寶寶出生就要哺乳。那麼,在《勞動法》中,對女性員工哺乳期工作時間又有何規定?共同來看看。

一、哺乳期工作時間怎麼規定?

可遲到或早退1小時上下班。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新規定的改變就是考慮到現在職工上班、住家不一定在一處,合併爲1個小時。具體怎麼使用這1個小時,沒有明確規定,勞動者可以和單位協商,安排在早上晚到、下午早走或中午延長休息時間都可以。

二、何時享受98天產假?

以生產時間爲準。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懷孕女職工如果在該日期當日及之後生產的可享受98天,在之前生產的按照以前規定享受90天的產假。

因此,勞動法規定女性哺乳期工作時間可以遲到或者提親早退一個小時。而對於產假,依法享有九十八天。女性的偉大,在於面對未知的寶寶,毫無保留的付出自己的母愛。所以,本站小編希望男性同胞們都要好好愛自己的媽媽和老婆。

標籤: 哺乳期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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