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家庭糾紛怎麼辦
- 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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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期間家庭糾紛怎麼辦?
1、由雙方自行協商,或透過親戚朋友居間調停以解決糾紛。
2、由當地村委或、人民調解組織、司法所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3、依法向法院起訴,透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爭議。
二、發生工傷事故後做工傷認定的流程有哪些?
1、申請人備齊工傷認定申請表和職工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社保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機構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覈;
3、機構決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書,並送達申請人;
4、機構經審查和調查取證,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5、依法將認定文書送達受傷害職工、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三、工傷期間公司能否單方辭退員工?
工傷期間公司不能單方辭退員工,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傷期間公司可以停發工資嗎?
1、不可以,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事故和家庭糾紛並不衝突,但是在處理家庭糾紛的同時不能耽誤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沒有工傷認定書,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屬於工傷事故的,職員可以憑藉工傷認定書及醫院的各項診斷證明,向社保部門和用人單位申請相關的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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