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建設工程糾紛 >轉包分包糾紛 >

個人能和公司籤分包協議嗎

個人能和公司籤分包協議嗎

不能。個人與公司籤的工程分包合同無效。
從事建築工程的承包人必須具備主要資質條件,即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和建築業從業資格,才能作爲建築工程的承包人,顯然不允許個人成爲承包商。
承包人未取得或者超過施工合同約定的資質等級的、企業法人、無資質的實際施工單位借用有資質的施工企業名稱。施工項目必須無招標投標或中標無效。當事人應當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個人能和公司籤分包協議嗎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ongcheng/zhuanbaofenbao/np4pg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