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可以嗎
-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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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住建部《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明確了2008年4月11日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經適房,可以在補交土地款後,不變更房主姓名就轉爲商品房。
2、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的《通知》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閒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除非將經適房轉變爲商品房,條件是先住滿5年,再進行更名交易,補交契稅和土地出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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