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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轉租協議怎麼寫?

個人房屋轉租協議怎麼寫?

一、房屋轉租協議簡單怎麼寫?

個人房屋轉租協議怎麼寫?

房屋轉租協議

轉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當事人就房屋轉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於房屋平方米轉租與承租人爲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約承租相應責任。

第二條 轉租期限:自起,至止計年。

第三條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元,每月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元,於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 使用轉租房屋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住家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於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騰出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用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轉租房屋時並應負責回覆原狀。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兩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解除租約。

2、乙方於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豎日起,乙方應按照每日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的,視爲放棄,可由甲方處理。

3、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各執份爲憑。

轉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年月日

二、轉租合同生效條件有哪些?

轉租合同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一種,因此其生效首先應當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一般生效條件,如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爲能力、意思表示真實、採取法定的形式並經過法定的程序,等等。除此之外,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房屋租賃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房屋轉租合同的生效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房屋租賃合同有效且尚未終止

房屋轉租合同以房屋租賃合同爲基礎,只有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終止的,房屋轉租合同纔可能生效。

2、經出租人同意

儘管轉租的權利基礎是承租人的租賃權,但轉租必然會影響出租人的利益,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除非有特別約定,通常情況下都是認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賃房屋。

3、次承租人須符合法定的條件

次承租人其實就是房屋轉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稱其爲次承租人只是爲了使其與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區分,從而明確其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關係。因此,次承租人必須完全符合法律關於承租人的主體資格要求,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承租人主體資格有限制的,完全適用於次承租人。

綜上所述,和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租客想轉租應當和房東協商,同意後才行。轉租合同是由租客和第三人簽訂的合同,裏面寫清轉租房屋坐落,房屋設施情況、租金、租賃期限及違約責任等。在轉租關係中,原來的租賃關係依然是存在的。

標籤: 轉租 協議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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