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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未還清貸款買賣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房子未還清貸款買賣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房子未還清貸款買賣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在現在的生活當中房屋的購買金額是非常龐大的,因此普通的老百姓購買房屋都會選擇貸款的方式來進行分期付款。但往往有時候又因爲情況緊急,需要將新買的房屋出售。那麼許多人就想要了解一下房子未還清貸款買賣的相關規定是什麼?下面爲大家介紹。

一、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二手房交易最常見、最方便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注意:買賣雙方需要先去了解銀行是否對提前還貸有要求。有些銀行會對提前還貸有限制,如果賣家不符合提前還貸的條件,或者提前還貸需付違約金,那麼依然難以解除房屋抵押。如果買家的首付款小於未還清貸款額,賣家也可以與買家商量提高首付,適當降價的方式協商完成。

二、轉按揭(將貸款轉移到買家身上)

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爲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也就是說出售若想有貸款的房子,需要將房子的按揭轉給買方,讓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貸款。轉按揭的手續流程相當複雜,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的情況,這種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目前能做轉按揭的銀行很少。

再次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假設以上兩種都行不通的情況下,賣家可以考慮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向銀行或者資金監管機構申請抵押貸款,以結清按揭貸款。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後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但是需要利息或者手續費。

總結:賣家需注意,如果買家不同意幫賣家贖樓(墊首付),那麼賣家一定要把握好提前還貸、解除抵押的時間,以免因耽誤了贖樓的時間,而造成違約。

首先,在我國如果房貸還沒有還清的話又小,將這個房子出售給他人是有三種方法的。在這裏小編將三種方法都介紹給大家了。比如說,可以將房屋的貸款轉接給購買房屋的人。如果大家還有不懂的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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