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購買的二手房有哪些
- 二手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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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產交易市場上,二手房很受歡迎。許多工薪階層或者剛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貪圖二手房房價便宜、交通便利的優點,選擇購買二手房。但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是“香餑餑”,其實,有一些二手房是絕對不能買的。那麼不能購買的二手房有哪些?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不能購買的二手房有哪些
二手房可以買賣,但不代表所有的二手房都能夠拿到市場上交易。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存在下列情況的二手房,不能買賣: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鑑定爲危房的房屋;
4、以標準價購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餘價款,向全產權過渡的房屋;
5、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
6、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範圍的房屋;
7、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權有糾紛的房屋;
9、已經抵押,並且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不能買的二手房有哪些
法律規定了一些禁止銷售的二手房,想要避免買二手房的風險,購房者還需對此有所瞭解。
1、以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而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
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準,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房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3、處於籍凍結地區並已列入拆遷公告範圍內的;
4、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
6、上市出售後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
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8、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根據房改有關政策,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
關於不能購買的二手房,本站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若是不慎買了上述不能買的二手房,輕則造成財產損失,重則深陷糾紛,難以抽身。因此對於想要購買二手房的人們來說,一定要多多留心,最好是在買房前向專業的律師諮詢有關情況,或者是讓律師協助您辦理購房事宜,確保順利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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