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後一定要把朋友送回家嗎? 揚州刑辯律師
- 律師隨筆
- 關注:7.08K次
三倆好友聚會,免不了喝酒,喝少了,被笑話,喝多了,痛快!
但這些法律問題,你考慮過沒有?
飲酒時
聽到“不喝就是看不起我”這話時,很多人極不情願也勉爲其難地喝下酒,實際上,這就屬於強迫性勸酒,出了意外,勸酒人得“兜着走”。
“頭孢配酒,說走就走”不是假話,實際上還有很多藥物服用期間都不能飲酒,如胰島素、阿司匹林、安定等。如果明知同飲者正在服藥或酒精過敏,還一個勁地說:“沒事,就喝一點,意思一下”……如果人倒下了,就是個典型的侵權案例。
飲酒後
“我沒喝酒是不是不要護送醉酒的?”→只要是一個酒局,所有人都有照顧、看護彼此的義務。
“他雖然喝的不少,但他自己說幾步路就到家了,我們就讓他自己走了,哪曉得會出意外!”→明知飲酒者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自控能力,同飲者沒有將其送到家或醫院,要負責!
再開車
“我媳婦不會停車,我就喝了一點,幫停個車就被抓住了!”→是否認定爲飲酒(醉駕),看這三點:
飲酒:每百毫升血檢酒精濃度達到20~80毫克(不含80)
醉酒:每百毫升血檢酒精濃度達到80毫克
駕駛機動車(開起來,發動起來並離開原位置)
在道路上行駛(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地方都叫道路,公共停車場,算!小區,也算!)
按照情節扣證!扣分!罰款!甚至坐牢!終生禁駕!還影響家人!
醉駕還可能涉嫌下列兩個罪名: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揚州刑事律師| 揚州道路交通事故律師 | 揚州侵權律師 |揚州律師諮詢 | 揚州律師事務所 | 揚州律師免費諮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falvjieda/lvshisuibi/6rv4p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