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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應承擔責任? 中國古動物博物館的“鱷雀鱔”咬傷遊客

誰應承擔責任? 中國古動物博物館的“鱷雀鱔”咬傷遊客

隨着今年8月份北京市一小區業主自小區水系撈起外來入侵動物“鱷雀鱔”新聞事件,最近幾個月,除了河南汝州,北京、湖南、廣西、山東多地都先後報告發現鱷雀鱔,鱷雀鱔這幾個字眼之後便頻繁出現在大衆的視野中。每次該動物一出現,當地相關部門都要花費不少力氣去捕撈,那麼鱷雀鱔爲什麼會引起大家的關注?

中國古動物博物館的“鱷雀鱔”咬傷遊客,誰應承擔責任?

其實,鱷雀鱔(學名:Atractosteus spatula)是雀鱔目、雀鱔科、大雀鱔屬動物,是北美7種雀鱔魚中最大的一種,能長到3米。體延長,上下頜亦長。口裂深,具銳齒。它是一種肉食魚類,具有極強的破壞性,如放到天然水域,會對當地的水體生態系統帶來滅頂之災,因爲“只要是水裏的活物,它幾乎通吃”。而且,它的卵有劇毒,攻擊性極強,如果人去惹它,或者它受驚了,會出現攻擊人類的情況。另外,中國並沒有鱷雀鱔  ,屬於外來入侵物種,繁殖快,會嚴重干擾入侵地的生態系統,危害性極強。

基於此生物生性如此兇猛以及破壞性較大,所以引起了政府及大衆的普遍關注。一遊客9月11日下午2點30分左右至西二環附近的中國古動物博物館參觀,一男性遊客將魚缸蓋子開啟後,該遊客好心放回蓋子時被魚缸裏鱷雀鱔的咬傷,傷口可能有5釐米至8釐米。該新聞瞬間火遍全網,網友們紛紛怒斥男性遊客“手欠”“應當負責”,也有人認爲“管理方有責任,爲什麼隨便一個人都能開啟魚缸”。

小編認爲,雖然該受害遊客僅手受傷,事情雖小,但從法律視角來看管理方和男遊客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首先,管理方對其所飼養的動物具有管理義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就明確規定了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除非管理方能夠證明損害是因遊客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的,管理方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在此次事件中,中國古動物博物館不能以“從未出現過這種事件”作爲減輕責任的理由。遊客隨意能開啟魚缸、魚缸旁如未有“不得擅自開啟”類似的禁止性標牌,明顯是管理存在不善之處。

另外,侵權責任一般採用過錯原則,本事件中的男性遊客如存在違反中國古動物博物館的管理規定或明知鱷雀鱔的兇猛性而擅自開啟魚缸等過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爲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應當與中國古動物博物館共同對此次侵權事件負責。

總之,事關安全無小事,管理方需要提高安全意識,而遊客或消費者也需要管住自己的手,瞭解、遵守地方規定,以免假期間造成不愉快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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