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醉駕2021年是如何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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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很多地方的居民都喜歡喝酒,一些羣衆喝了酒之後依然開車出門,這樣給道路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最近,汝州市出臺了相關政策,要求交警部門嚴厲查處醉駕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那麼,汝州醉駕2017年10月是如何處罰的?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汝州醉駕2017年10月是如何處罰的?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交警部門如何查處酒駕?
交通民警檢查中發現機動車駕駛人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的,立即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當事人對呼氣酒精測試結果有異議,或者拒絕配合呼氣酒精測試等以及涉嫌飲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提取血樣檢驗血液酒精含量。
對當事人被查獲後,爲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測試或者提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應當立案偵查。當事人經呼氣酒精測試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在提取血樣前脫逃的,以呼氣酒精含量爲依據立案偵查。對查獲醉酒駕駛機動車嫌疑人的經過、呼氣酒精測試和提取血樣過程應當及時製作現場調查記錄;有條件的,還應當透過拍照或者錄音、錄像等方式記錄;現場有見證人的,應當及時收集證人證言。
綜上所述,汝州居民被交警查到酒駕的,如果酒精含量超過一定標準,就構成醉駕。汝州醉駕2017年10月的處罰措施,是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並處一定的罰款。按照刑法危險駕駛罪的規定,醉駕是犯罪行爲,一般法院會對當事人判處拘役,如果情節比較輕,也可以處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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