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期間醫保還能享受待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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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役期間醫保還能享受待遇嗎?
拘役期間醫保不能享受待遇,緩刑期間住院醫保是不可以用的,參保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間終止醫療保險關係,不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繳納醫療保險費,不累計計算繳費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 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二)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三)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宣告緩刑的規定是什麼?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監獄服刑人員不享受醫保服務。如果他有醫保,原則上當事人是可以享受的,但實際操作上可能有困難.服刑人員醫療保險政策方面的具體規定沒有見到過.
參保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間終止醫療保險關係,不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繳納醫療保險費,不累計計算繳費年限;服刑期滿釋放或假釋後,憑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續保手續,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並可接續服刑前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刑滿釋放或假釋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
服刑期間的醫療費是由國家承擔的。
原則上不管是不是在服刑期間得的病,只要人在監獄,手術費用由監獄付,具體是油所在的監區付。但是這裏要注意2點:
1、不是必要的情況下(比如沒有生命危險,不會造成殘疾等),監獄是不會給於教大(比如費用很高的情況)的手術的。
2、屬於可治不可治的情況下,病人自己要求治療的情況下還是有可能要求服刑人員自己付治療費用。
拘役分子就是屬於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不能夠享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如果犯罪分子要在日後享有醫療保險待遇的話,只能夠等到拘役結束之後,自行將該段時間沒有繳納的保險費用進行補足才,補足之後,就可以享受基本的醫療保險待遇。
在當代的社會被判處拘役之後,就意味着存在犯罪行爲,因爲這是屬於犯罪當中的一種。目前我們國家在對拘役方面作出判決的時候是有非常確切的規定,一般都是適用犯罪情節比較輕微的,同時還需要注意的就是涉及到拘役期間,是不能夠享受到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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