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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役一個月後還能上班嗎?

醉駕拘役一個月後還能上班嗎?

醉駕拘役一個月後還能上班嗎?

一、醉駕拘役一個月後還能上班嗎?

不可以。因爲根據有關規定,行政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因刑事犯罪,被判決有期徒刑的,均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因爲醉駕被判決一個月拘役,是刑事懲罰,應該會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犯罪分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雖無造成嚴重後果,同樣構成危險駕駛罪,將依法判處拘役,並處罰金。拘役刑屬於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權的處罰,對犯罪分子的拘役刑罰的執行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在拘役執行期間,犯罪分子可酌量領取報酬,每月可回家一或兩天。

醉駕的拘役期限一般是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能超過1年。從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生效起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1天折抵刑期1天。換句話來說,如果醉駕被判拘役的,期限是1個月到6個月,數罪併罰的,也不可以超過1年。醉駕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1天折抵刑期1天。

二、醉駕怎麼取證的?

應由公安機構進行偵辦取證,並依據偵辦狀況來斷定是否應追查刑事責任。追查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的前提是:證明當事人構成違法的依據達到的確、充沛的程度,假如依據缺乏的,就不能進行科罪量刑。

所以,假如醉駕依據缺乏的,應由公安機構擔任進行偵辦取證,並依據取證狀況來依法處理:假如證明構成醉駕的依據的確、充沛的,則應依法法定程序來追查危險駕駛罪的刑事責任;假如依據仍缺乏的,則應當吊銷案子。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對一切案子的判處都要重依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要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依據的,不能斷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懲罰;沒有被告人供述,依據的確、充沛的,能夠斷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懲罰。

醉駕拘役一個月後,不能上班,偵辦醉酒駕駛的案子時,要確認司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若符合醉駕的標準,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可以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對司機判處1~6個月的拘役,並處一定數額的罰金。

標籤: 醉駕 拘役 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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