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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商標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一、商標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商標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爲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爲,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工具,處以相應罰款。

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爲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相關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二、商標侵權行爲包括哪些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該條又可分成四種商標侵權的形式:

a、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註冊商標所覈定使用的商品也屬於同一種類。

b、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註冊商標所覈定使用的商品類似。

c、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標與該註冊商標所覈定使用的商品屬於同一種類。

d、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註冊商標所覈定使用的商品相類似。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這種行爲又稱之爲“反向假冒”。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規定的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爲:

(1)、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爲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2)、複製、摹仿、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爲商標使用,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6、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爲域名,並且透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綜上所訴,商標侵權是屬於違法行爲來的,侵權當事人是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而且當事人還要對於該侵權行爲所造成的相關損失承擔賠償的,實際當事人解決商標侵權糾紛,可以是自由協商。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當然就構成的侵權事實,也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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