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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以下能構成累犯嗎

18歲以下能構成累犯嗎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是不會構成累犯的,除了是未成年人之外,還有過失犯罪也不會構成累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18歲以下能構成累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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