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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適用範圍

水污染防治法適用範圍


水污染防治法適用範圍

《水污染防治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包括我國的領陸、領水及領空,也就是說,水污染防治法適用於我國內陸水體的污染防治。我國的海洋污染防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定,不適用水污染防治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條

爲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衆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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