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所以,在审判活动前,一定要收集完整的证据链,而且证据要合法合据,这样才能解决最后的问题。依照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证据收集和提供的主体必须具有...
- 5243
-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27523
- 岳阳县卫计委有关二胎产假/符合国家和湖南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
- 23690
- 请问,山东二胎政策规定有哪些?山东省计生条例提倡生二孩,也就是说已经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你们随时可以生育第二胎。据了解,为保持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法制统一,将原《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去了晚婚晚育...
- 5333
- 卫计委社会抚养费征收组称不会取消社会抚养费怎么办国家卫计委回应《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有关问题时称,普遍放开二胎尚无时间表。对于社会抚养费是否会废除的问题,国家卫计委回应称,在坚持计划生育国策相对稳定的大前提下,必须坚持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取消社会...
- 24858
- 江苏省计划生育新政策2023现在在江苏省计划生育新政策2016里还是鼓励独生子女的,而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具...
- 5203
-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
- 31594
- 广东卫计委新政策对再婚二胎政策是怎样的?根据规定广东卫计委新政策对再婚二胎政策如下: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其中第三项规...
- 9913
- 关于社会抚养费山东还收吗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对不符...
- 21256
- 抚养费标准多少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
- 18711
- 庆阳市工伤鉴定律师的标准是什么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关于庆阳市工伤鉴定律师的标准就为大家解答到此。...
- 24783
- 岳阳县卫计委有关二胎产假/符合国家和湖南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
- 25842
- 独生子女家庭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1、符合规定拟领取《光荣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乡、镇人...
- 26522
- 卫计委行政处罚条例中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
- 17168
- 卫计委社会抚养费征收组称不会取消社会抚养费怎么办国家卫计委回应《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有关问题时称,普遍放开二胎尚无时间表。对于社会抚养费是否会废除的问题,国家卫计委回应称,在坚持计划生育国策相对稳定的大前提下,必须坚持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取消社会...
- 30763
- 山东社会抚养费标准(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三)违法多生育...
- 11682
- 卫计委行政处罚条例中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
- 23908
- 德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卫计委的区别是什么?原卫生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具有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监督、疾病预防等职能,并履行着与之相关的职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样是政府职能部门。随着国家大部制的改革,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与卫生部合并,成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 20179
-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6553
- 医疗纠纷处置原则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享有更多的主动权,比如处置权、处方权等。但是医患双方关系在本质上是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处于平等地位。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
- 20383
- 在卫生与育计划委员会的管制下,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按照卫计委的相关规定规范化运营。同时卫计委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利。那么,卫计委行政处罚案件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按照相关的规定,卫计委的行政处罚一般根据相关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进行具体分析处罚后果。卫计委也...
- 15151
- 卫计委行政处罚条例中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
- 22428
- 岳阳县卫计委有关二胎产假/符合国家和湖南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
- 21168
- 卫计委行政处罚条例中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
- 12012
-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
- 1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