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争议的追溯期是多久
-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 关注:1.52W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laodongjieda/gongzijieda/gddgz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