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律 关注:1.06W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标签: 案件 争议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劳动 受理 人民法院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guwen/falv/wzv5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