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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发生后

医疗事故发生后

医疗事故发生后

患者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案例在社会中是很多的,有些医院的设备陈旧,而且一些医生的职业素养并没有达标,导致在医治的时候发生医疗事故,从而产生了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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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发生后,病历资料的封存程序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2、科室向医务处(夜间向总值班)报告。

3、医务处或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考试,大收集整理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并收取工本费每张0.2元。

4、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

6、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 h内据实补齐。

【程序】

提出申请 → 向医务处或总值班报告 → 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复印件 → 医务处保管 → 抢救病历6小时内补齐

首先,现在很多医院都有客服中心,甚至是医患关系处理中心,发生医疗事故纠纷之后,不管是患者还是医生,都应该及时找医院的纠纷处理中心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如果医院未及时处理,或处理方式不符合患者需求的,患者可以申请调解或着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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