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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如何进行

关于天津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如何进行

1、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流程:接待咨询→告知受理→首次调解→调查事实→分析责任(中止调解→鉴定→恢复调解)→计算赔偿→审核审批→调解完结→达成协议(终止调解、调解不成)→保险理赔、司法确认→卷宗归纳。

关于天津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如何进行

2、首先,通过患者本人或者患者家属提供的病案材料,了解患者从入院到出院的基本病情,以及医院的诊疗行为,询问患者及患者家属是否与主治医生,科室主任有沟通过,沟通的结果如何,医院的诊疗行为给患者的身体权,健康权造成了怎样的损害。

3、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病案材料,判断拟委托的事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纠纷,律师可以操作的可能性有多少。通常,在医院承认院方存在重大过失的诊疗行为的情况下,超过医院医政科1万元的损失赔偿限额,需要患方、医方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4、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天津市医调委)是根据患方和院方双方均同意通过该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来进行受理,接受病案材料。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需要在医调委官网上选择需要提交给医调委的文档材料并进行填写,以现场提交或者网上申请的方式,将文档材料、病案材料提交到医调委,医调委经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会送达受理通知书;时间上,调解医疗纠纷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调结,不能按期调结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填写《调解延期申请书》,经调解部主任审批同意后,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

5、延长期满仍不能结案的,市医调委下达《调解不成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力,只具有民事合同约束力,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另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且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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