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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公开安全原则要求

案件信息公开安全原则要求

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件信息,应当遵循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原则。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一)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二)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三)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
(四)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
(五)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社会发布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的信息。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件信息,应当遵循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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