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

立案后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立案后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轻微的刑事案件,有的嫌疑人又有自首等情节的,立案后,不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采取强制措施的有:
一、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立案后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lian/6or6l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