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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

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标准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

(4)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 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

(4)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土地作为一种极为重要的资源,我国对土地的管理一直以来都十分严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国家,公民拥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一般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行为,法律并不禁止,但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也规定了办理程序,如果公民没有依法办理是可以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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