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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什么标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才能立案?

一、达到什么标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才能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一)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二)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

(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即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这种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机关、单位与团体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由于本罪是聚众性犯罪,因而进行扰乱活动必须基于众多行为人的共同故意。这种共同故意并不要求行为人之间的故意联系十分紧密,只要行为人明确自己以及他人是在实施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的行为即可,并不要求各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或犯罪动机完全一样。

从扰乱后果看,如果给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则为情节严重;从扰乱手段看,暴力性手段比非暴力性手段情节严重。

综合上面所说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这种行为完全扰乱了我国的社会秩序,只要因此行为而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对聚众的人员都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但一般在认定犯罪实事时都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这样才能按此罪来进行处罚,对于聚众的首要分子一般要比其他参加的犯罪分子刑法更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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