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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认罪当庭怎么陈述?

已经认罪当庭怎么陈述?

已经认罪当庭怎么陈述?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碰到一些不法分子进行犯法行为,这种情况,我们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需要我们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是否真的犯法了,如果是我们自己犯罪了,当我们已经认罪,在法院判罪之前还会需要我们进行一次案件的陈述,那么已经认罪当庭怎么陈述可以从轻处罚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小。

一、已经认罪当庭怎么陈述可以从轻处罚?

当我们犯罪并且要积极的认罪,在当庭陈述的时候态度一点要积极,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保证自己不会再放,也接受法律的制裁等,态度积极的认罪或者在破案中有功劳,法院是会从轻判审定罪的。

二、当庭陈述注意事项有哪些?

不要过分表达情感,作到大众口味。平实,稳重,坦诚。产生共鸣。

1、最后陈述权是刑事被告人在庭审中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其理论基础主要在于立法对刑事被告人弱势地位的特别关注以及对言词原则的体现。

2、最后陈述程序的设置,有助于法官更好地发现案件真实,同时还凸显了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又可以对旁听民众有一种特殊的教育功能。在性质上最后陈述权主要是辩护权,此外还体现为一种情感宣泄权。

3、在刑事审判的过程中,诉讼机制的正常运行离不开控方与辩方在力量对比上的相对均衡,在中国刑事诉讼机制转型的今天尤应如此。因为,力量相对平衡是形成对抗的前提所在。

4、不过,为大家所达成共识的是,代表国家参与诉讼的检察官和被告人一方在参与诉讼的能力上存在着先天的严重不平等。有人就曾形象地将刑事诉讼描述成是检察官代表强大的国家向弱小的被告人发动的一场战争。控方掌握着国家强制力,可以实施各种强制措施,而被告人似乎仅是被强制的对象。

5、因此,各国不得不在立法上纷纷采取方略以平衡控辩双方的诉讼地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略便是赋予被告人一系列特殊的程序保障或特权,以使其在参与能力和诉讼地位方面逐步接近或赶上他的检察官“对手”,使控辩双方能够形成对抗之势。

标签: 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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