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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罪1人如何判刑?

拐卖儿童罪1人如何判刑?

一、拐卖儿童罪1人如何判刑?

拐卖儿童罪1人如何判刑?

拐卖儿童罪1人根据我们刑法当中的240条的规定来进行,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犯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6)造成被拐卖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7)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二、本罪的基本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孩子来说他们都拥有一个健康成长的权利,但是对于父母来说,他们尽可能的来营造出这样的一种环境,只不过说有一些情况之下,确实对于犯罪分子有了有机可乘,他们就会利用儿童来进行一个获利,是贩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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