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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和敲诈勒索未遂认定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和敲诈勒索未遂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和敲诈勒索未遂认定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和敲诈勒索未遂认定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的未遂认定标准:

对于抢夺罪即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行为人只有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并且携赃逃离现场,即实际控制所夺取的财物,才能认定是抢夺罪的即遂;未实际控制所夺取的财物,是抢夺罪未遂。理由是,第一,公然夺取是抢夺罪的的客观特征,其特点就是行为人已实际控制了财物,才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而要完成夺取这个动作,行为人就必须携赃逃离现场;第二,抢夺罪是结果犯,这就要求其既遂是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即将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第三,这样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第四,有利于鼓励犯罪中止。

敲诈勒索罪未遂认定标准

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因此,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即使未遂,依法也构成犯罪,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在行为人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敲诈勒索他人较大数额钱财的行为后,犯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已具备,如果因此非法取得受害人的财物,就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二、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判断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

1、绑架罪的既遂有两种情况:

(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

(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被绑架者漠不关心,或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去行为,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没有得到实现。

2、绑架罪未遂也有两种情况:

(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

(2)行为人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施提出不法要求行为的。

注意:绑架罪的中止,只要发生在提出不法要求行为以前都可以成立。

抢夺罪还有敲诈勒索罪未遂一般情况可以进行从轻处罚,并且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认定,绑架罪未遂是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或者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施提出不法要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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