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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程序中被害人有上诉权吗?

没收程序中被害人有上诉权吗?

一、没收程序中被害人有上诉权吗?

没收程序中被害人有上诉权吗?

刑事诉讼中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也可以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公诉案件受害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没有上诉期,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以后申请再审。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上诉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上诉权。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二、没收财产上缴国库如何执行?

1、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2、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3、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受托法院在执行财产刑后,应当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上缴国库。

三、没收财产具体是怎样的?

1、选科式。法律上对犯罪或者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没收程序中的被害人没有上诉权,没收财产的方法有选科式和并科式两种,对于选科式来说,是选用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是由法官根据实际案情来决定的;而对于并科式来说,在处自由刑的同时并处没收财产,在实际案情中多选用并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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