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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逮捕曾经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吗?

应当逮捕曾经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吗?

应当逮捕曾经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吗?

一、应当逮捕曾经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吗

曾经故意犯罪应当以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为根据。曾经故意犯罪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次故意犯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逮捕;曾经多次故意犯罪或者曾经故意犯罪与此次故意犯罪性质一致的,则不受上述五年时间限制。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逮捕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另外,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此时是规定了追诉时效的制度的,和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一样,此时都是对诉权的一种限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不确定的,此时是要根据犯罪行为人所触犯的罪名的法定刑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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