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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取保候审的期限

刑诉法取保候审的期限

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取保候审如何计算期限?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02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欧阳律师建议: 取保候审成果来之不易,建议犯罪嫌疑人时刻保持手机开机状态,服从司法机关的安排。

刑诉法取保候审的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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