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

检察院不批捕谅解书由谁出具?

检察院不批捕谅解书由谁出具?

检察院不批捕谅解书由谁出具?

一、检察院不批捕谅解书由谁出具?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但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可以参照本谅解书格式。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二、范本

刑 事 谅 解 书

(伤害案件中使用)

2010年6月6日潘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室内将受害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现在###对受害人已进行了赔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款项共计45000元,款项已以支付完毕。受害人认为的行为虽然造成身体伤害,但###均能认识到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且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赔偿款项已履行完毕,受害人对致害人行为已经谅解,且该案为可以自诉轻微刑事案件,为此请求司法免予对刑事责任追究。

此 致

受害人:

年 月 日

附:1、赔偿协议书

2、赔偿收据

刑 事 谅 解 书

(交通事故案件中使用)

2010年6月6日15时左右,吴###驾驶牌照为###的车辆行驶至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与金港路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现在###对受害人已进行了赔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款项共计870000元,上述款项已支付完毕。受害人认为###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鉴于该案属于过失犯罪,###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结果,并且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赔偿款项已履行完毕,受害人对致害人###行为已经谅解,为此请求司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此 致

受害人:

年 月 日

附:1、赔偿协议书

2、赔偿收据

关于要求释放###申请书

致:浦东新区政法机关:

2012年4月##日#时30分左右,我家人##在浦东新区金口路出银山路北约10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亲人##死亡,肇事驾驶员###被刑事拘留,2012年4月##日###家属与我们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偿我们各项费用共计420000元,在此期间###家属尽力弥补过错所造成的影响,同时我们也得知肇事人员###身体患严重心血管疾病,被关押在公安医院,我们认为###家属已尽力对我们进行了赔偿,并且###身体患严重疾病,我们对###行为已经谅解,为确保###因身体原因出现意外,防止他们的家庭再遭受不幸,为此我们要求政法机关对###进行释放。

此 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

因为公民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后,不仅会侵犯到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给社会治安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那么司法部门也是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一定的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一方与被害人一方达成一致并获得被害人一方的谅解时,也是可以开具谅解书来减轻处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qiangzhicuoshi/48lgg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