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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本身现代人的价值观就是充满着多样性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这句话在很多人身上并不发生任何作用,反而会觉得只要是能够让自己挣钱的,对于具体赚钱的方法也就无所谓了。所以有些人也就走上了诈骗的这条不归路,我们知道四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规定的是达到了5000元才会立案,可能有些受害者对此就有了一定的误解。

一、四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相比之前的标准,我省诈骗罪的入罪标准,提高了3000元,量刑的金额标准也有所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哪些情况下要从重处罚?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虽然说,四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但小编要提醒部分受害者,自己被犯罪嫌疑人诈骗的金额也低于5000元的时候千万不要选择不报警,报警还有追回财产的可能性,而不报警就失去了最后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了,之所以有部分省市对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都提高了,也直接体现了国民经济的收入是在一直上涨的。

标签: 立案 诈骗罪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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