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

传销案侦查审理结案流程

传销案侦查审理结案流程

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刑事案件,在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后,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但是,如果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并且,如果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传销案侦查审理结案流程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jinrongzhapian/484n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