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文书 >其它文书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行政许可听证申请方式是什么

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书,具体条件、期限、程序等应当依法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具体申请行政许可听证的方式及程序需根据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相应的规定、细则确定,如《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wenshu/qitawenshu/o94zw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