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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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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重伤2级,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得到应有的赔偿金吗?

是应有的权利、护理费等,被害人只能就直接的物质损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请求被告人赔偿。但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被害人在调解中提出赔偿请求是正当的,对方自愿作出的赔偿不受上述赔偿项目的限制。所以,比如,法院在判决中只支持直接的物质损失。如果民事部分达不成调解、交通费,法院是不支持的:医疗费,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伤残赔偿金不属于直接的物质损失、营养费、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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