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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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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时效解释

关于“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时效”的相关解答如下:

民法总则施行后,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不是三年,仍然还是一年。因为民法总则没有对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进行规定,而民法通则仍然有效,所以,仍然执行一年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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